Page 47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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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B)表格」,並繳交年費,領取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在香港註冊成立無限公司,須有一位具有香港居民身分的人作為「保
證人」。
無限公司可分:(1)獨資經營;(2)合夥合股經營等二類。臺商可以
獨資在港成立無限公司,亦可由多位共同合夥合股在港成立無限公司,
更可由一位或多位臺商與一位或多位香港居民共組無限公司,在有香港
居民參與股東的條件下,則無須另找「保證人」。合夥經營時最好訂定合
夥協議或合約,不論有無協議或合約,所有合夥人均受香港法例第三十
八章「合夥經營條例」規範。
此外,港府為提高註冊公司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以履行香港的國際
責任,經修訂的《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第622章)規定,自2018
年3月1日起,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須取得和保存
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供執法人員隨時進
行查閱,如未履行即屬刑罪。其中,「重要控制人」係指公司的「須登記
人士」或「須登記法律實體」,並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
(二)申請登記海外公司(非香港公司)
海外公司必須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一個月內,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海
外公司註冊組(電話:852-2867-2587)辦理登記。申辦登記須遞交公司
章程文件核覆副本、董事及秘書資料;在香港獲授權代表海外公司的人
員資料、公司在香港及註冊成立地點的主要營業地點資料、公司在註冊
成立地點的註冊辦事處、代表人委任備忘錄或授權書、公司註冊證書副
本及公司最近期帳目核覆副本等文件,約10個工作天即可核發公司登記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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