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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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B)表格」,並繳交年費,領取商業登記證(Business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


                                在香港註冊成立無限公司,須有一位具有香港居民身分的人作為「保
                           證人」。


                                無限公司可分:(1)獨資經營;(2)合夥合股經營等二類。臺商可以

                           獨資在港成立無限公司,亦可由多位共同合夥合股在港成立無限公司,

                           更可由一位或多位臺商與一位或多位香港居民共組無限公司,在有香港


                           居民參與股東的條件下,則無須另找「保證人」。合夥經營時最好訂定合

                           夥協議或合約,不論有無協議或合約,所有合夥人均受香港法例第三十

                           八章「合夥經營條例」規範。

                                此外,港府為提高註冊公司實益擁有權的透明度,以履行香港的國際

                           責任,經修訂的《2018年公司(修訂)條例》(第622章)規定,自2018


                           年3月1日起,在香港成立為法團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須取得和保存

                           實益擁有權的最新資料以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供執法人員隨時進

                           行查閱,如未履行即屬刑罪。其中,「重要控制人」係指公司的「須登記

                           人士」或「須登記法律實體」,並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

                    (二)申請登記海外公司(非香港公司)


                                海外公司必須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的一個月內,向香港公司註冊處海

                           外公司註冊組(電話:852-2867-2587)辦理登記。申辦登記須遞交公司

                           章程文件核覆副本、董事及秘書資料;在香港獲授權代表海外公司的人

                           員資料、公司在香港及註冊成立地點的主要營業地點資料、公司在註冊

                           成立地點的註冊辦事處、代表人委任備忘錄或授權書、公司註冊證書副


                           本及公司最近期帳目核覆副本等文件,約10個工作天即可核發公司登記

                           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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