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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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投資環境簡介






                           2、退休投資移民(Temporary Retirement):投資者之年齡需為66歲以

                                上,在紐國期間需自行購買全額健康保險,投資金額下限為75萬紐


                                元,並需在紐國投資2年,另投資者需提供50萬紐元之維護基金
                                (maintenance funds),及提出年收入6萬紐元等證明文件。


                    (二)技術移民

                                申請人必須符合健康和品格標準,亦須具備一定之英文能力,始能獲

                           紐國移民局列入有資格申請居留之候選人名單。移民局將依據申請人是


                           否已在紐獲得技術性工作機會、是否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及證照、是否具

                           有足夠之工作經驗、年齡大小(不得超過55歲),以及是否有家人已在紐

                           國居留等項目得分之高低,對申請者加以排序及決定是否給予居留權。

                           由於紐方對此類移民訂有配額,因此上述之標準並不固定,基本上係一

                           至二週公布一次,其中計分標準係以學歷、經驗及工作職位等項目來計


                           分,分數越高越容易獲得簽證核淮。目前相當多的技術移民大都透過來

                           紐留學畢業後,申請工作之途徑申請,一般所需時間大約為3年以上。


                  二、聘用外籍員工



                    (一)聘用外籍員工之規定


                                紐國雇主擬聘請外國人來紐從事3年以下之短期工作(Temporary

                           Employment)須向紐國移民局證明其無法僱用或訓練具備適當資格之紐

                           國國民擔任此一工作,並提出聘僱申請案。應聘之外國人應符合下列規

                           定條件:

                           1、受僱者來紐前應符合之條件:健康良好,品格端正,如受僱期間超


                                過2年,須繳交醫療及X光檢驗報告和原居住國警察機關出具之無犯

                                罪紀錄證明;具有在紐工作之真實意願;須提供其具備工作所需之資

                                格、訓練及經驗之相關證明;護照效期至少應比預定離紐日期長3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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