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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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國政府於1974年4月設立一個強制性的全民「意外賠償方案」(Accident

                           Compensation Scheme),凡紐國國民、居民或短期訪客遭遇個人意外傷害


                           事件時,均可向主管之ACC公司(Accident Compensation Corporation)申

                           請理賠。該項方案中最主要的部分涉及非工作意外傷害的賠償,雇主應

                           由勞工之薪資按規定比例(目前約為薪資之1.21%),定期向ACC公司繳

                           交保險費用(ACC Levy)。ACC公司的主要任務則在防止意外之發生、徵

                           收個人傷害保險費、審核傷害是否屬於理賠範圍、支付賠償金、提供受

                           傷人員治療照護和復健服務等。


                    (八)退休規定

                                紐國企業界一般並未訂定最低或最高退休年齡。紐國政府每年自稅收

                           之中提撥部分挹注政府「超級退休年金」(Superannuation)。凡65歲以上

                           之紐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如於滿20歲以後在紐居住超過10年(其中5年須


                           在滿50歲之後)者,得向紐國政府請領該項年金,經核准後政府將於每2

                           週將退休給付匯入請領人帳戶。相關退休金詳細規定可參考紐國社會發

                           展部網站。

                    (九)勞工保障規定

                                紐國「僱用健康及安全法」(Health and Safety in Employment Act)課


                           以雇主盡力防止員工及其他人員在工作場所發生意外之責任。另,「傷害

                           預防、復原及賠償法」(Injury Prevention, Rehabilitation and Compensation

                           Act)則提供法律架構,對勞工在工作場所之傷害提供賠償補助,包括收

                           入損失、醫療費用、復建費用、傷殘補助等。「工資保護法」(Wages

                           Protection Act 1983)規定雇主在扣減員工之薪資,或以現金以外之形式支


                           付工資時,應事先獲得員工之書面同意。「平等工資法」(Equal Pay Act

                           1972)規定雇主不得以員工之性別給予差別性之工資待遇。「人權法」

                           (Human Right Act 1993)規定雇主不得以員工之種族、國籍、性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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