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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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投資環境簡介
請,該部將評估聘用外籍員工是否影響到本國人士的就業機會,且確定雇主無法聘
僱到本國公民及永久居民後,始同意核准聘用外籍員工。雇主在接獲該部核准後,
方可向加國公民與移民部申請工作簽證,一般並無名額限制。
持有工作許可證之外籍人士,其配偶與子女亦可隨同來加,惟隨行眷屬除非事
先獲得本身之工作許可證,不然無法在加工作。外籍員工子女亦可在加讀書,惟亦
須先獲加國公民與移民部許可。
三、外商子女之教育情形
加拿大教育施政係屬各省及特別行政區管轄,聯邦政府僅扮演間接支援角色。
全國教育廳長委員會,負責統合規劃全國性教育議題及分享資訊之職責。學制分中
小學(含學前教育)及高等教育(含技職教育)兩級。
加國法律規定6-18歲係屬於義務教育,大部分兒童在4歲(幼小班)或5歲(幼
大班)時,進入一般小學附屬之幼稚園。中小學教育類型計有公立學校(包括由各
地區公立教育局管轄之公立學校及受公費資助之教會學校)、私立學校及特殊學校
(招收視障、聽障學生,學校提供其所需之特殊設備及訓練)。
公立中小學係義務教育,一般學制為小學1-6或1-8年級,各省不同,中學分兩
階段,分別為7-8年級及9-12年級。義務教育年齡至18歲。魁北克省小學6年,中學
5年,後續修CEGEP學院2年,以作職業準備或升學之預備。課程則由各省省政府
自訂課程內容標準,大致重點在全國則相當一致,有數學、社會研習、自然科學、
語文、藝術及體育等6大領域。其中數學課程包括理解數學概念及重覆練習、訓練
解決問題的能力及創造性的思考分析能力;社會研習包括歷史、地理、法律、政治
及經濟;自然科學包括生物、化學及物理;藝術課程包括音樂、戲劇及繪畫,體育
課程包括健身及體育技能的學習。
加拿大之高等教育機構分為授予學位之大學及未授予學位之學院,前者所授學
位為學士、碩士及博士學位,後者以職業訓練為主。一般而言,大學皆為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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