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瓜地馬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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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品進出使用。中美洲共同市場(CACM)包括瓜地馬拉、宏都拉

                                    斯、薩爾瓦多、尼加拉瓜及哥斯大黎加。

                              (2)關稅分類

                                        排除特別工業優惠方案及政府直接採購外,所有進口貨品皆


                                    依中美洲共同市場保證對外關稅,係以WTO指導下之調和關稅

                                    (HS)制度分類,大多數進口貨按CIF價格課稅。

                              (3)關稅級距

                                        依對外關稅表,瓜國將產品分19類,關稅由從價(CIF)最


                                    高20%到最低0%。

                              (4)其他進口稅捐

                                        進口貨除上述關稅外,另加12%營業加值稅(IVA),石油

                                    有3%之附加捐。



                  二、金融



                    (一)金融制度及概況

                                瓜國設有中央銀行,為唯一貨幣發行單位,該行成立宗旨為透過貨

                           幣、匯率及信用制度維持物價在合理水準。


                                瓜國2006年發生多起銀行整併及不良吸金倒閉案件,使原本26家銀行

                           現整合為18家銀行、14家財務金融公司、28家保險公司、12家保險債券公

                           司及2家外匯兌換行,前述單位受瓜國銀行監督委員會管理(Superintendencia

                           de Bancos)。

                    (二)外商貸款管道及現況


                                外商可直接向瓜國銀行申請貸款,貸款利率及比例可依其擔保品多寡

                           而定,貸放款利率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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