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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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巴西公司設立相關規定:

                           1、設立分公司和代表處

                              (1)申請人:外國法人。

                              (2)相關法令:Decreto 9.787/2019。


                              (3)主管機關:巴西經濟部商業登記暨整合局(Departamento

                                    Nacional de Registro Empresarial e Integração,DREI)。

                              (4)許可效力:獲DREI核發許可後,才能申請各州之商號登記。


                              (5)綜合分析:巴西政府授權由DREI負責受理及審核,並且採線上申

                                    請方式,申請網站為http://www.redesim.gov.br/。

                           2、設立子公司(建議採用方式)

                                     此係申請設立1家巴西國內公司,由兩個外國股東合資(自然人

                                或法人),或是1個巴西股東和1個外國股東。


                                     此方式為時效較快之程序,一般在申請後45天內可完成,惟需1

                                位巴西當地負責人,又稱為股東代理人,該負責人必須為巴西公民或

                                持有巴西永久居留證之外國人。股東代理人具有公司股東所有權利,

                                包括公司股份買賣、公司動產及不動產買賣等。此外子公司還需聘請

                                公司經營者(法人代表),此人可運作公司所有事務,包括銀行帳


                                戶、支票簽署及費用支出及所有商業往來行為。因此建議股東代理人

                                跟法人代表必須都找可信賴之人。

                           3、申請設立巴西公司所需文件:

                                如有多位股東,且其中有外國法人股東時:

                                -  公司合法存在之證明認證1份(如公司營業證或營業執照);


                                -  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認證各1份(董事會議紀錄或董事名冊、護照

                                    (有照片及個人資料頁);

                                -  完整公司章程內容認證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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