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愛爾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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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愛爾蘭投資環境簡介
                                    於各公司主管。
                              (5)年度股東大會(AGM)
                                        愛爾蘭公司法規定,當公司擁有超過一位的股東,公司必須
                                    每年舉辦年度股東大會;當海外公司併購愛爾蘭公司時,年度股
                                    東大會必須於18個月內舉辦,之後則必須在會計期間結束9個月
                                    內舉辦,並在前一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後15個月內舉辦。
                              (6)年度利潤
                                        公司必須每年向公司註冊處遞交年度利潤報告,其中必須包
                                    含以下資訊:
                                A.  公司發行股份金額
                                B.  上一年度的股權移轉
                                C.  公司股東資訊
                                D.  主管及秘書
                                E.  公司註冊辦公室
                                F.  政治獻金
                                        公司註冊處會針對各公司設定年度利潤日期(ARD),公司
                                    必須在期間28天之內遞交年度利潤報告,若超過28天,公司必須
                                    繳交罰款;另外,年度利潤日期僅可在5年內更動一次。
                              (7)公開財務報表
                                        倘愛爾蘭公司為歐盟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於母公司擔保所
                                    有子公司的債務情形時,子公司可併入母公司的整合財務報表。
                              (8)其他法定文件
                                        根據愛爾蘭1963-2006年的公司法,當組織大綱及公司章程、
                                    股本發行量、主管或秘書、或註冊辦公室等有所更動時,必須在
                                    特定期間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相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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