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愛爾蘭
P. 38

愛爾蘭投資環境簡介






                                    於各公司主管。

                              (5)年度股東大會(AGM)


                                        愛爾蘭公司法規定,當公司擁有超過一位的股東,公司必須

                                    每年舉辦年度股東大會;當海外公司併購愛爾蘭公司時,年度股

                                    東大會必須於18個月內舉辦,之後則必須在會計期間結束9個月

                                    內舉辦,並在前一年度股東大會結束後15個月內舉辦。

                              (6)年度利潤


                                        公司必須每年向公司註冊處遞交年度利潤報告,其中必須包

                                    含以下資訊:

                                A.  公司發行股份金額

                                B.  上一年度的股權移轉

                                C.  公司股東資訊


                                D.  主管及秘書

                                E.  公司註冊辦公室

                                F.  政治獻金

                                        公司註冊處會針對各公司設定年度利潤日期(ARD),公司

                                    必須在期間28天之內遞交年度利潤報告,若超過28天,公司必須


                                    繳交罰款;另外,年度利潤日期僅可在5年內更動一次。

                              (7)公開財務報表

                                        倘愛爾蘭公司為歐盟母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於母公司擔保所

                                    有子公司的債務情形時,子公司可併入母公司的整合財務報表。

                              (8)其他法定文件


                                        根據愛爾蘭1963-2006年的公司法,當組織大綱及公司章程、

                                    股本發行量、主管或秘書、或註冊辦公室等有所更動時,必須在

                                    特定期間內向公司註冊處遞交相關報告。




                    28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