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瑞士
P. 40

瑞士投資環境簡介






                                月8日於歐盟法院提出上訴,預計歐盟法院將於2023年做出判決。

                                     瑞士雖未加入歐盟,但雙方於1999年簽署「自然人移動協定」


                                (the Agreement on the Free Movement of Persons, AFMP),在符合特
                                定條件下,允許人民跨境自由移動、居住、工作與就學。瑞士於2020


                                年9月27日否決了限縮與歐盟之人員自由流動協議的公投,允許瑞士

                                公司有效率地從歐盟及歐洲自由貿易區招聘專業人員,大量減少行政

                                成本且提高生產力及國際競爭力。


                                     瑞士自2014年起持續努力與歐盟進行更全面的雙邊「框架協議」

                                (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Agreement)談判,惟2021年5月26日瑞士

                                聯邦委員會宣布,由於雙方就工資保護、國家補助、人員自由流動、

                                以及工作居留規定等議題無法達成共識,停止雙方為期7年之框架協

                                議談判。此後,瑞士與歐盟於2022年間設法就框架協議進行探索性會


                                談(exploratory talks),惟瑞士對歐盟國家跨境至瑞士工作是否享有

                                薪資水平及社會福利的的保護等議題仍無法與歐盟達成共識,目前框

                                架協議無進展,導致瑞士參加歐盟的科研計畫Horizon Europe受到影

                                響,大學及科研領域等研發經費受到衝擊。

                                     2019年歐盟執委會不再延長與瑞士之證券交易相互承認協定,因


                                此至2019年6月後瑞士及歐盟國家之證券交易不再有等效性。瑞士仍

                                將致力與歐盟討論雙方無限期之證券交易相互承認協定。

                                     瑞士與歐盟之雙邊貿易協定多以歐盟法律為基礎而定期修改,以

                                符合雙方相關的法律發展。例如2020年瑞士為配合與歐盟之雙邊貿易

                                協定草擬修訂以下規定:海關安全協定第3章(海關安全措施)、空運


                                協定附件一(航空安全和業務)、陸運協定附件一(重型車輛費用及

                                第4套鐵路方案),且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疫情與歐盟合作執行,並致力相關措施更新,如醫療設備規定相互承




                    30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