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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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公司稅


                                瑞典為留住出走的企業,2013年起將公司所得稅降低為22%,2019年

                           起調降為21.4%,並於2021年起調降為20.6%(2023年維持相同稅率)。

                    (二)商品及服務加值稅(VAT)

                                瑞典加值稅標準依循歐盟法規為25%,但部分產品VAT較低,例如:

                           食品及餐飲(無酒精飲品)旅館的VAT為12%,報刊雜誌、書籍、音樂、


                           文化體育服務或活動及交通運輸的VAT為6%。另有部分金融保險服務可

                           豁免VAT。

                    (三)個人所得稅

                                瑞典以高所得、高福利、高課稅聞名於世,該國完善的社會福利係以

                           高稅收為基礎。對於個人非勞務(資本所得)的基本稅率為30%,主要包


                           括投資收入及資本盈餘。瑞典居民之個人勞務所得部分,分為地方及國

                           家,全年所得稅為兩者之加總(年收入未達一定金額者僅需繳納地方個

                           人所得稅)。地方個人所得稅依各地方政府稅率計算之,2023年瑞典地方

                           個人所得稅率由28.98%(Österåker)到35.15%(Dorotea)不等,平均稅

                           率為32.24%,其中斯德哥爾摩市(Stockholm)為29.82%。非居民之地方


                           個人所得稅則為固定稅率25%。至於2023年瑞典國家個人所得稅,則為年

                           所得低於613,900瑞典克朗者免稅,超過613,900瑞典克朗者課徵20%。

                           2023年瑞典地方與國家之個人所得稅加總後之最高課徵稅率約55.2%;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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