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0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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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投資環境簡介






                              (9)制定商業契約文本格式。

                             (10)監督商業契約中出現的不公平條款。

                             (11)商會籌建大型倉庫,照管和保存商品。

                             (12)商會蒐集及編印出版當地合法的民間習俗,每5年修訂一次。


                           3、商會組織概況

                                     每個商會都依法制定自己的章程,內容包括:商會的建立或調

                                整;理事會的職權和作用;理事會的組成;組織機構。章程需獲得理

                                事會全體成員3分之2多數的通過,並由義大利經濟財政部審核。


                                     義大利經濟財政部負責對商會的監督,商會的年度報告和有關發

                                展計畫需由生產活動部提交議會審議;商會每年的預算和決算,以及

                                雇員人數、追加預算、建立下屬公司等都需財經部審批;經同意後,

                                經濟財政部也頒布法規條例,指導商會的資產和財政管理。


                                     根據義大利法律的規定,義大利各大區內的各省商會可組成「大

                                區商會聯合會」。大區商會聯合會的建立是為支持、協調及指導本大

                                區各省商會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併同大區政府或其他機構一起,處理

                                解決在經濟活動中出現的超過省商會職權範圍的問題。此外,大區商

                                會聯合會積極開展經濟活動之調查研究,提供資訊、諮詢服務;組織


                                各種研討會;加強各會員商會間的聯繫;參與公司企業的活動;為有

                                利於大區及各省間經濟的發展,大區商會聯合會在所從事領域中倡議

                                並執行一些服務機構和基礎結構。

                                     大區商會聯合會的主席由理事會任命,理事會成員由大區內各省

                                商會主席組成,經費也由其各省商會分攤。


                                     大部分每個大區商會聯合會都成立對外交流中心,以促進大區經

                                濟和企業的國際化發展,開展的活動主要包括:支持和推動本大區企

                                業的進出口貿易、舉辦或組織參加國際展覽會、組織貿易團組出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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