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義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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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大利投資環境簡介






                                不超過目標1地區和產業恢復地區的優惠待遇。

                           3、目標5B地區:中北部弱勢鄉村地區。

                           4、歐洲未列入前3個目標區的其他較不發達地區。

                    (三)補助申請對象


                                投資人需透過大區、國家及歐盟相關機構申請補助。

                                至於國家獎勵政策,資金可以直接由國家及各大區的機構提撥,如經

                           濟財政部(Ministero dell’Economia e delle Finanze, MEF)、中期信貸銀行


                           (Mediocredito Centrale, MCC)、義大利投資促進署(Invitalia)(前身

                           為義大利發展委員會【Sviluppo Italia】)、義大利科技教育部(MIUR)

                           等。

                                無論是哪種獎勵政策,都不能給予投資人超出歐盟規定之補助額。一

                           般而言,歐盟禁止同一投資專案同時享受多項相同類型的優惠措施。


                                但是,對於那些對成員國之間的競爭不會產生重大影響的小額補助,

                           可以參照「小額補貼規定(De minimis rule)」,根據此規定,受益人可

                           以在3年的時間中享受到最高20萬歐元的補貼;這類補貼不需事先通報歐

                           盟。

                    (四)補助額度


                                根據歐盟相關法令規定,義大利針對地域和企業規模制定不同的補助

                           標準,南部地區的中小企業享有最大幅度的補助。歐盟採用資本淨投入

                           補助比率以精確估算優惠措施的實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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