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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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處,以節省成本,惟分公司或辦事處經理人須同時兼任該分公司或辦
事處之代表人,負責簽署法律文件及管理會計帳務等事宜。
● 併購:投資人得透過併購方式,取得已在立陶宛設立登記之企業之股
權或資產,惟被併購之企業如果是以分公司或合夥企業等形式營運,
則投資僅得收購其資產。
● 合夥企業:投資人得透過合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及無限
合夥等形式成立合夥企業
(三)設立公司或辦事處申請程序如下:
步驟 程序 所需工作天數 衍生費用
1 準備公司章程(articles 1日 律師代辦費用
of association)、登記公
司地址及指派總經理等
2 申請保留公司名稱(最 1日 16歐元
多保留6個月)
3 開設銀行籌備帳戶 視公司型態而定 無
4 匯入資金 1日 無
5 辦理文件公證 1日至2日 83歐元至338歐元
6 於「立陶宛法人登記 至多3日 約32歐元
處」申請設立公司
7 將銀行籌備帳戶轉為正 2日至7日 視銀行而定
式帳戶 (視銀行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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