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立陶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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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處,以節省成本,惟分公司或辦事處經理人須同時兼任該分公司或辦

                                事處之代表人,負責簽署法律文件及管理會計帳務等事宜。

                           ●    併購:投資人得透過併購方式,取得已在立陶宛設立登記之企業之股


                                權或資產,惟被併購之企業如果是以分公司或合夥企業等形式營運,

                                則投資僅得收購其資產。

                           ●    合夥企業:投資人得透過合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合夥及無限

                                合夥等形式成立合夥企業

                    (三)設立公司或辦事處申請程序如下:


                             步驟               程序                 所需工作天數                 衍生費用

                               1    準備公司章程(articles                   1日              律師代辦費用

                                    of association)、登記公

                                    司地址及指派總經理等


                               2    申請保留公司名稱(最                        1日                 16歐元

                                    多保留6個月)

                               3    開設銀行籌備帳戶                    視公司型態而定                     無


                               4    匯入資金                              1日                    無

                               5    辦理文件公證                         1日至2日            83歐元至338歐元

                               6    於「立陶宛法人登記                       至多3日                約32歐元

                                    處」申請設立公司

                               7    將銀行籌備帳戶轉為正                     2日至7日               視銀行而定


                                    式帳戶                         (視銀行而定)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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