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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投資環境簡介






                           占事業、國防軍事及特殊機械、太空工業及地下資源開發等。

                                俄國准許外國資本100%出資設立法人或股份有限公司,但對保險

                           業、航空業及軍需工業等特定行業,則有外資出資限制。

                    (三)本土條款


                                製造比例法給予俄國法人執行合約的下包合約及承運的優先權。外籍

                           工作者及專家僅能在俄國沒有相當技術的人員時方能引進。70%的設備製

                           造訂單必須下給俄國企業,或是在俄國註冊並付稅的外資工廠。除此

                           之外,80%的工作人員必須為俄籍。


                                2015年11月,俄羅斯聯邦要求35家大型國營公司,如Gazprom、

                           Rosneft、Aeroflot等採購案需與新成立的俄羅斯中小企業發展公司

                           (Federal Corporation for Development of Small and Medium Business,

                           SME cooperation)協商,確保俄羅斯中小企業可參與上開公司的政府


                           採購標案;此外,針對軟體、工業產品、醫療器材等設立政府採購限

                           制,以軟體業為例,俄羅斯限制聯邦與地方政府採購外國軟體。爾後

                           聯邦與地方政府僅能採購俄羅斯國產的軟體,倘國內尚無開發相同軟

                           體的能力,始能向國外購買。聯邦當局並計劃著手建置一軟體資料

                           庫,要求政府採購招標單位招標時,限制由資料庫內登記有案的軟體


                           業者參與競標,如該等軟體無國產軟體而需國外軟體參與競標時,則

                           需事先提出說明;醫療產品則規定俄國官方舉辦46項特定醫療產品招

                           標案時,倘超過2家以上投標者所提供製品原產自俄羅斯或哈薩克、

                           白俄羅斯、亞美尼亞、吉爾吉斯等歐亞經濟聯盟會員國,將限制外國

                           製醫療產品參與投標。


                    (四)投資程序

                                雖然早在2004年1月1日就實施「單一窗口」的投資註冊規定,但對外

                           國人來俄投資的便利性並沒有帶來太多改善。以莫斯科為例,就要求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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