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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投資環境簡介







                  二、勞工法令




                       2002年1月起實行新的勞工法,主要加強雇主的權利,亦比較適應市場經濟的

                  特性。但是,俄國勞工的權利仍然獲得相當的保障,尤其與英美體系比較起

                  來,對於員工更為友善。

                       俄國勞工法適用於所有的企業以及勞工,不論本國或外國籍(除了大使館或類

                  似機構外)。違反勞工法者會面臨民法、行政法甚至刑法的處罰。


                       新勞工法的特點為雇主必須依照勞工法規定與每個勞工簽署勞動契約,外籍勞

                  工的雇主要注意的是契約必須以俄文簽訂或備俄文翻譯。終止勞動契約已經較為容

                  易,但是過程複雜,仍是雇主頭痛的一個問題。

                       國家勞動檢查署是勞動法主管機關,但是該署對形式上的要求遠比實質執行內

                  容為重視,故對雇主而言,具備所有合法的檔案遠比實際給予員工的勞動條件要重


                  要。

                    (一)工作時數:一般員工之工作時數為每週40小時,16歲以下青少年為每週24

                           小時,16-18歲青少年及危險工作(由政府定義)為36小時,學生及18歲

                           以下在學生在學年內不得超過每週18小時。勞工法也允許在特定情況下

                           加班,但是18歲以下青少年、孕婦禁止加班,有三歲以下小孩之婦女必


                           須書面同意加班,加班要求不得違反醫療指示。加班時數兩天內不得超

                           過4小時,每年不得超過120小時,加班前2小時之加班費不得低於時薪之

                           1.5倍,之後的加班費不得低於時薪的兩倍。

                    (二)假期:依據俄國政府公告的國定假日必須給予員工假期,且連續假期前一

                           天為「短日」,一般公司行號可以提早下班(約為15:00),俄國實行週休


                           二日制。

                    (三)年休假:在員工於公司任職6個月後可要求每年有28日的年休假,不可

                           撤銷,但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可延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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