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1 - 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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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 論
第玖章 結論
我國業者如係以歐盟國家為外銷市場,捷克以位居歐洲中心之優越地理位置、
連接德國、奧地利、斯洛伐克及波蘭等市場、具有傳統工業基礎、基礎建設優於其
他中東歐國家、技術人員素質佳及薪資成本相對西歐國家低等利基,現階段仍保有
其投資優勢。
捷克政府以高科技且污染少之產業為積極招商之對象。惟近年來,外資不斷湧
入,捷克各級勞工供應已呈現不足現象,甚多外商必需引進(或透過人力仲介公
司)烏克蘭、越南或蒙古之外勞以補勞工之不足。同時捷克員工重視家庭及休閒生
活,投入工作熱忱無法與我國勞工相比、政府行政效率不佳、辦理延長工作居留簽
證手續冗長、效期通常僅1至2年等因素,皆為我商在考慮投資設廠時應注意之事
項。
捷克投資促進局(CzechInvest)於1992年設立,為捷克負責外人直接投資機
構。我商在進行投資評估時,可透過駐捷克代表處經濟組安排拜會該局,以瞭解捷
克投資環境及獎勵措施。進一步找尋設廠地點、募集勞工、安排與地方政府溝通協
商、篩選捷克策略合作廠商及投資後遭遇困難(Aftercare services)等事宜,亦可
洽請該局協助。當然,諮詢當地律師或會計師事務所,以瞭解最新之投資法律及稅
務資訊亦相當重要。
另外,亦可洽詢當地大型房地產仲介商或開發商,以取得更多辦公大樓、工業
用地及發貨倉庫之最新市場資訊,以及居中協助與地主談判及簽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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