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沙烏地
P. 88

投資環境簡介






                       ■  以正常價格租用工業土地

                       ■  可任選一工業城(區)投資設廠

                       ■  免稅進口投資所需之機器與設備


                       此外,沙國於2005年通過政府採購法,允許100%的外商公司可參與政府合約

                  之投標;2006年起針對在Hail及Jizan等6個低度發展地區投資的公司,給予稅賦減

                  免及優惠貸款之獎勵;2007年7月廢除外國投資人的最低資本投資要求。2021年2月

                  15日宣布,與沙國政府(包括政府各機關或事業以及政府持有之基金)簽署合約之


                  廠商需於2023年底前將區域總部(regional head-quarter)設於沙烏地,盼藉此吸引

                  更多外資、提升在地製造、創造工作機會、減少經濟漏損(economic leakage)、增

                  加支出效率並確保政府部門採購的貨品或服務維持一定在地化比率。


                  二、投資申請之規定、程序、應準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投資人首須先填妥許可申請書(License Applications)並備妥相關文件(如公

                  司營業許可等)向沙國投資部(MISA)申請核發投資許可,外資通常申請的許可

                  包括服務許可(services license)、工業許可(industrial license)、有沙烏地合夥人的

                  商業許可(commercial license with Saudi shareholder)以及100%外資的商業許可

                  (100% foreign commercial license)等4種。


                    (一)服務許可(包括建築、投資管理、資訊科技、旅遊、訓練、健康、保險/

                           再保險、教育、廣告與媒體、物流服務、展覽策畫、繕食、金融服務等

                           商業活動)、工業許可(包括輕、重工業)及有沙烏地合人的商業許可

                           要求文件相同:

                           1、外資股東在母國的商業註冊,須經沙烏地駐當地大使館驗證;或海


                                灣國家國籍股東身分證影本;或沙烏地籍股東身分證影本(須在沙烏

                                地ABSHER系統註冊職業);或沙烏地公司商業註冊影本。

                           2、外資公司前1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須經沙烏地駐當地大使館驗證。




                    78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