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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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投資環境簡介






                                •  在以色列中部地區投資至少1.5億以幣(約3,750萬美元)於研發活

                                    動,或在國家優先發展地區投資1億以幣(約2,500萬美元)於研

                                    發活動。


                                •  在以色列中部地區僱用至少500名雇員或在國家優先發展地區僱

                                    用250名雇員。

                                被指定為「優先企業」或「特別優先企業」可以享有較低公司稅、股

                           息稅及加速折舊:優先企業的企業稅率為7.5-16%,股息稅為20%;特別

                           優先企業的企業稅率為5-8%,股息稅為5%。


                    (二)研發補助

                                根據以色列「鼓勵工業研發條例」(The Law for the Encouragement of

                           Industrial R&D),研發獎勵業務係由以色列經濟產業部創新局負責,其每

                           年編列之研發業務預算約有3億美元,對以色列成為高科技業創新中心有


                           相當幫助。以色列創新局針對跨國公司制定以下相關補助計畫:

                           1、技術孵化器:

                                     以色列透過向孵化器營運商發放補助的方式為孵化器項目提供資

                                金,並為孵化器中的新創公司提供補助資金。有意在以色列設立技術

                                孵化器以便在初期投資及支持新創公司的投資者,創新局選擇並批准


                                一名被許可人來營運技術孵化器,獲補助者以色列將投資項目公司

                                85%的核准項目預算,被許可人投資項目預算的15%但能從孵化器公

                                司的股份獲得50%的投資回報,被許可人可營運至多8年。

                           2、技術創新實驗室:

                                     本計畫是在鼓勵工業企業,特別是推動從事先進製造業的企業與


                                技術公司合作。只要是以色列公司在提出補助前一年僱用至少100名

                                員工且銷售額不超過1億以幣並提供10萬以幣的擔保及支付5,000以幣

                                的申請費均可申請,所產出的相關智慧財產權均歸以色列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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