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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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個人所得稅:肯亞採用5級的漸進所得稅法,收入愈高,稅課得愈重。
所得級距 可課稅所得
所得稅率
(Taxable income, 2021)
第1級 0-24,000先令 10%
第2級 +8,333先令 25%
第3級 超過32,333先令 30%
(二)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註冊為肯亞公司者為
30%,其他(如國外分公司)則為37.5%。
(三)加值營業稅(VAT):16%。
(四)關稅:依產品品項而課徵。
二、金融制度
肯亞是東非地區擁有比較完善金融服務體系之國家,包括中央銀行、資本市場
管理局(按:類似臺灣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及43家商業銀行。中央銀
行負責制定及執行金融政策、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管理國家的外匯儲備、核發銀
行執照、以及發行鈔票。肯亞較大規模的商業銀行有:花旗銀行(Citibank N.A.
Kenya)、巴克萊銀行(Barclays Bank of Kenya Ltd.)、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Kenya Ltd.)、肯亞商業銀行(Kenya Commercial Bank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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