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肯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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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個人所得稅:肯亞採用5級的漸進所得稅法,收入愈高,稅課得愈重。


                                 所得級距                          可課稅所得
                                                                                             所得稅率
                                                        (Taxable income, 2021)

                                   第1級                        0-24,000先令                       10%


                                   第2級                         +8,333先令                        25%

                                   第3級                       超過32,333先令                        30%


                    (二)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註冊為肯亞公司者為

                           30%,其他(如國外分公司)則為37.5%。


                    (三)加值營業稅(VAT):16%。

                    (四)關稅:依產品品項而課徵。


                  二、金融制度



                       肯亞是東非地區擁有比較完善金融服務體系之國家,包括中央銀行、資本市場


                  管理局(按:類似臺灣之「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及43家商業銀行。中央銀

                  行負責制定及執行金融政策、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管理國家的外匯儲備、核發銀

                  行執照、以及發行鈔票。肯亞較大規模的商業銀行有:花旗銀行(Citibank N.A.

                  Kenya)、巴克萊銀行(Barclays Bank of Kenya Ltd.)、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Kenya Ltd.)、肯亞商業銀行(Kenya Commercial Bank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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