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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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資格 投資條件
療裝置、醫護產品、農業生技
8. 新能源事業及環境:儲能系統
(ESS)、新及再生能源、能源效率
提升、溫室氣體減量、碳捕集及封
存、核能
9. 複合及集成材料:高性能紡織、極
輕金屬、鈦
10. 機器人:高科技製造用機器人、醫
護型機器人、服務型機器人、一般
機器人
11. 航太:無人機、太空科技
12. 尖端素材、零組件、設備:尖端素
材、尖端零組件、尖端設備
「外商投資促進法」第18條第1款 製造業:投資3,000萬美元以上
第2項規定之外商投資地區(個別 系統整合/管理、資料處理等:投
型)入駐企業及自由貿易區、新萬 資3,000萬美元以上
金計畫區域、濟州尖端科學技術園 旅遊休閒業:投資2,000萬美元以上
區、濟州投資振興地區等入駐企業 國際會議、青少年訓練設施:投資
入駐「自由出口區」之公司亦享受 2,000萬美元以上
相同租稅優惠 物流業:投資1,000萬美元以上
社會間接資本(SOC):投資
1,000萬美元以上
研發:投資200萬美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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