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 - 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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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投資環境簡介
二、勞工法令
(一)法令名稱
勞動基準法及其施行細則、施行令。
(二)法定工時
自2018年7月1日起,每週工作時數為40小時,加計加班時數不得超
過52小時,韓國政府已自2005年7月1日起實施週休二日,民間企業(銀
行及郵局已於2004年起實施週休二日)亦根據勞工法規定相繼跟進。
(三)休假
服務滿1年者,自次年起得休假15日,其後每隔2年增加1日,最高
以25日為限。服務未滿1年者,其工作日數超過1年之8成者,自次年起
享有15日休假,低於8成者,依其全勤工作月數,每1個月享有1日休
假。如休假未能在年度內行使,除非因公或特殊情形者外,不得移至下
一年累積使用。
(四)最低工資
韓國政府自2011年實施最低工資後,於2022年調整最低時薪至9,160
韓元,即日薪73,280韓元(8小時),週休2日制月薪1,914,440韓元(每週
40小時,月工作時數209小時)。
(五)勞工保險
勞工得加入國民年金、醫療保險、產災保險及僱用保險等4大保
險,由雇主及受僱勞工各自負擔保費之50%。
(六)退休
雇主於員工退休時得支付退休金,惟實施年薪制後,已將退休金併
入在內,另員工需加入國民年金,屆齡退休後由國民年金管理公團支付
其養老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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