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泰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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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投資環境簡介







                           金管理公司(Provident Fund)、農會(Agricultural Cooperatives)、儲蓄合

                           作社(Savings Cooperatives)、人壽保險公司(Life Insurance Company)、


                           社會保險基金(Social Security Fund)、當鋪(Pawnshops)等。其中外商

                           銀行及商業銀行的主管機關為泰國中央銀行(Bank of Thailand),證券公

                           司由證管會主管,農會及合作社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人壽保險公司之

                           主管機關為財政部及保險委員會,當鋪則歸內政部管轄,社會保險基金

                           由勞工部管轄。


                                外商如在泰國當地貸款,一般係向泰國商業銀行申貸,泰國目前共有

                           34家銀行,其中13家為商業銀行,1家零售銀行,4家外商銀行子行,11家

                           外商銀行分行及5家專業金融機構。2022年1月泰國銀行總資產達23兆6,79

                           億泰銖,商業銀行為泰國主要金融骨幹,占泰國所有金融機構總資產的

                           80%,其中最大的四家商業銀行資產合計即超過全部資產總額的60%,有


                           大者恆大,強者愈強之勢。四大商業銀行分別為:盤谷銀行(Bangkok

                           Bank, BBL)、泰京銀行(Krung Thai Bank, KTB)、開泰銀行(Kasikorn

                           Bank, KBANK)、泰國匯商銀行(Siam Commercial Bank, SCB)。

                                我國在泰國設立之金融機構有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子行),已設有春

                           武里、挽那、萬磅、羅勇等4家分行;另外,國泰世華、中國信託、第一


                           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均設有辦事處。臺灣銀行則

                           於2017年獲泰國央行核准設立辦事處,並於2018年1月正式開業。中信金

                           控子公司中信銀則於2017年8月取得泰國LH金融集團35.6%股權,與原大

                           股東Land & Houses Group並列LHFG金融集團最大股東,正式插旗泰國市

                           場,目標5年內讓LH Bank躋身泰國資產規模前10大銀行,是我國金融業


                           打亞洲盃以來首宗成功進軍泰國案例。

                    (二)主要外匯管制規定

                                泰國外匯管制法為外匯管制的主要法規,該法另有頒布相關部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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