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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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簽證、居留及移民規定



                       紐國自「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後即關閉國境,僅允


                  許紐國公民、永久居民,以及少數特定人士入境,另疫情前我國國民原則上來紐西

                  蘭享有90天免簽證待遇,建議出發前洽詢紐國駐臺商工辦事處為宜。紐國自2019年

                  10月1日起,要求適用免簽證入境紐國之60個國家(包括臺灣)之人民,於入境前

                  須先付費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簡稱ETA),過境轉機

                  旅客一併適用。


                       紐國政府2022年5月2日起開放包括我國在內之免簽證國家得免隔離入境,並宣

                  布,自2022年7月31日午夜起將全面重新開放邊境,並制訂新「綠色名單」,將以高

                  階技術人才及高所得投資移民為優先開放移民對象。

                       紐國移民政策中與企業有關之類別包括投資移民類(Investor Category)和技

                  術移民類(Skilled Migrant Category)等兩類,簡述如下(詳情請參閱紐國移民局


                  網站www.immigration.govt.nz):

                    (一)投資移民

                                紐國移民局將來紐投資移民者分為3類:

                           1、第一類投資移民(Investor 1 Resident Visa):申請人無商業經驗之要

                                求,惟需在3年內於紐國投資1,000萬紐元,該類投資亦無最低安頓基


                                金(settlement fund)限額,申請人的年齡無限制,投資人及家庭成

                                員亦無英文能力之要求,惟投資人在最後二年,每年最少需在紐國居

                                住4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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