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 - 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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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投資環境簡介






                           2、第二類投資移民(Investor 2 Resident Visa):投資人需有3年商業經

                                驗,需在4年內於紐國投資300萬紐元,申請人的年齡最高限制為65


                                歲,最低英文能力需達到IELTS英文測驗3級,或者有英文使用之背

                                景  ,投資人在最後三年,每年最少需在紐國居住146天。移民局審核

                                投資移民之程序分為兩個階段。申請人須先填妥申請投資移民居留之

                                意願表達書(Expression of Intent);如獲移民局選中,則該局將邀請

                                申請人正式提出居留申請案,移民局將於審查相關文件決定是否批准


                                居留,嗣後再邀請經獲批准者將投資資金匯入紐國銀行帳戶,並與移

                                民局簽署契約。

                           3、退休投資移民(Temporary Retirement):投資者之年齡需為66歲以

                                上,在紐國期間需自行購買全額健康保險,投資金額下限為75萬紐

                                元,並需在紐國投資2年,另投資者需提供50萬紐元之維護基金


                                (maintenance funds),及提出年收入6萬紐元等證明文件。

                    (二)技術移民

                                申請人必須符合健康和品格標準,亦須具備一定之英文能力,始能獲

                           紐國移民局列入有資格申請居留之候選人名單。移民局將依據申請人是

                           否已在紐獲得技術性工作機會、是否具有專業技術資格及證照、是否具


                           有足夠之工作經驗、年齡大小(不得超過55歲),以及是否有家人已在紐

                           國居留等項目得分之高低,對申請者加以排序及決定是否給予居留權。

                           由於紐方對此類移民訂有配額,因此上述之標準並不固定,基本上係一

                           至二週公布一次,其中計分標準係以學歷、經驗及工作職位等項目來計

                           分,分數越高越容易獲得簽證核淮。目前相當多的技術移民大都透過來


                           紐留學畢業後,申請工作之途徑申請,一般所需時間大約為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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