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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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簽證、居留權之取得及移民相關規定及手續
巴拉圭政府於2017年7月12日發布之第7423號行政命令,持中華民國有效普通
護照者,得進入並停留巴拉圭共和國境內,在每次不得超過90天之情況下,無需辦
理簽證。然而是否允許外國人入境係屬國家主權的行使,因此免簽證待遇不代表可
自動獲准入境,巴拉圭移民官仍有拒決入境權力。建議旅客於入境時備妥回程或下
一站機票、旅館訂房紀錄、財力證明及其他旅遊相關證明文件,以備供巴拉圭移民
官員查驗。
辦理文件 所需證件 費用
1. 簽證申請書(請直接進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線上申請簽證網站 https://visawebapp.boca.
gov.tw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後列印附有條碼
之申請表,貼妥照片後,再持憑至本館辦理
停留簽證(旅巴 單次US$ 50
簽證申請);
拉圭國人) 多次US$ 100
2. 巴國護照(護照效期需6個月以上);
3.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4.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4 cm × 5 cm白色背景
照片2張。
停留簽證(巴拉 1. 簽證申請書(請直接進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單次US$ 50
圭人) 線上申請簽證網站 https://visawebapp.boca. 多次US$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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