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委內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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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委內瑞拉租稅負擔及效率極差,依據世界銀行2020年經商環境報告,委國企業
每年為報稅所需耗費時間達920小時,各項稅費負擔高達企業獲利的73.3%,租稅
負擔在190個受評國家中排名第189名。
委國企業主要稅賦包括: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
委國企業營利所得稅最高34%。
(二)股利所得稅:稅率為34%。
(三)加值稅(IVA)
本稅目屬消費稅,凡銷售、勞務、進口貨品等均須課徵。本稅目可於
所得稅計算時抵減,一般為16%,奢侈品之加值稅更高。
(四)特別稅(Sobretasa):
委國於2020年1月29日第6.507號法令公布,有關外匯、虛擬貨幣、不
動產等交易須加徵5%至25%之特別稅。因此如有原需繳納加值稅之交易
又適逢被列入特別稅之課徵對象,則該交易項目總計需繳納之稅金可能
高達41%。
(五)地方稅(Impuesto Municipales):1%。
二、金融
委國中央銀行(Banco de la República)為有關委國貨幣、債信及外匯之最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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