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巴拿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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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投資環境簡介
在第一區中,農漁業從業人員基本工資(時薪)約在1.53~2.72美元
之間,製造業為2.2美元至2.85美元,箇朗自由區為3.17美元(詳情請
瀏覽巴國勞工部網站:https://www.mitradel.gob.pa/salario-minimo/)。
2、工作時間:日班每天8小時,每週48小時,夜班每天7小時,每週42
小時(所謂日班係指上午6時至下午6時,夜班指下午6時至隔日上午6
時)。日班加班費每小時為一般工資之125%,夜班加班費每小時為一
般工資之150%或175%,視開始及結束時間而定。一天加班限3小
時,一週限9小時,超過此限加班費為一般工資之175%,假日加班費
為一般工資之150%。
3、假期:每年國定假日12天,工作11個月有1個月休假,病假有18天,
女性另有產假14週(產前6週,產後8週)。
4、遣散費:試用3個月內,資方得解僱員工而免付遣散費,但是連續工
作3個月以上,除法令明文規定的理由外,均依下列標準發放:
(1) 服務年資1年內者,每3個月發1週之薪金。
(2) 服務年資1年至2年者,每2個月發1週之薪金。
(3) 服務年資2年至10年者,每年發2週之薪金。
(4) 服務年資10年以上者,每年發1月之薪金。
遣散費所發之薪資,以離職前半年或前30天之薪資,取其較高者為
準。
5、社會保險:資方付月薪之13.5%,勞方付9.75%。
6、年終獎金(又稱第13月薪):1個月,每年分別於4月、8月及12月中
旬各發放1/3。
7、外籍技工及管理人員人數:不得超過員工總數之10%,按勞工法規
定,雇主除一般薪金外,還須以上述規定負擔額外之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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