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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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投資環境簡介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居留權之取得及移民相關規定及手續
外資公司員工赴巴西工作,必須申請工作簽證,主管單位為巴西聯邦政府勞工
部,工作居留簽證分兩種:1種為臨時居留,另1種為永久居留。
(一)臨時居留簽證
臨時居留簽證是給予專業人士前來巴西短期工作許可,有效期間2
年,期滿後可再續延1次2年。
申請臨時居留注意事項:
1、申請人資格必須符合巴西移民委員會的規定,具備專長。
2、工作合約須經勞工和社會福利部核准。
3、申請人須提出收入證明書,證明本人及其家屬在巴西之生活無虞。
4、持有臨時居留者有下列限制:
(1)不可開設私人公司。
(2)不可為公司負責人。
(3)只能為簽有合約之公司員工。
(二)永久居留簽證
永久居留簽證是給予外國公司在巴西之子公司負責人、經理及管理
者,第1次給予5年效期,期滿後可再續延。值得注意的是,巴西永久居留
簽證須定期更新,其效期亦時有變動,依巴西政府當時之規定給予其效
期。
外資公司高級主管得赴巴西子公司從事經營及管理等相關工作,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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