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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一)投資所得稅
投資所得包括財產交易所得、資本利得、租金收入、股利、利息、權
利金等;公司單一稅為20%。
(二)公司所得稅
有限公司之所得稅率為20%,如為獨資或合夥公司,應先將企業所得
區分資本所得(capital income)與勞動所得(earned income),前者依
20%課稅,後者則依個人所得稅課徵。外籍公司或單位,因其業務活動
於芬蘭,自2021年1月1日所施行之所得稅課徵修正法,負責人視為在芬
蘭之納稅義務人。
(三)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分為資本收得與勞動所得,資本所得(如投資)課徵30%,
超過3萬歐元,課徵34%。勞動所得(earned income)扣除減免額(tax-
deductible)後,依累進稅率課徵所得稅如下表格:
應稅所得(歐元) 最低限額之課徵額 超過最低限額之稅率(%)
19,200~28,700 8歐元 6.0%
28,700~47,300 578歐元 17.25%
47,300~82,900 3,786.50歐元 21.25%
85,900以上 11,351.50歐元 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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