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泰國
P. 98
泰國投資環境簡介
11、仲介代理業,但不包括;
(1) 證券交易仲介或代理、農產品期貨交易、有價證券買賣服務;
(2) 為聯營企業的生產、服務需要提供買賣、採購、尋求服務的仲介
或代理業務;
(3) 為外國人投入最低資本1億泰銖以上的行銷國內產品或進口產品
的國際貿易企業提供買賣、採購、推銷、尋求國內外市場的仲介
或代理業務。
(4) 部級法規規定的其他仲介或代理業。
12、拍賣業,但不包括:
(1) 國際性拍賣業,其拍賣標的物件不涉及具有泰國傳統工藝、考古
或歷史價值的古董、古物、藝術品之拍賣;
(2) 部級法規規定的其他拍賣。
13、法律未有明文禁止涉及地方特產或農產品的國際貿易;
14、最低資本總額少於1億泰銖的百貨零售業,或單店最低資本少於2,000
萬泰銖;
15、最低資本少於1億泰銖的商品批發業;
16、宣傳廣告業;
17、旅店業、不含旅店管理;
18、導遊業;
19、餐飲業;
20、植物新品種開發及改良;
21、除部會級法規規定的服務業以外的其他服務業。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