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寮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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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國投資環境簡介







                  工作者可以申請休18天年假,休假期間應獲得正常工資。年假時間不能將每週休息

                  日、法定休息日計算在內。



                  五、解聘



                       僱傭雙方需解除勞動契約時,一般勞工應提前至少30天通知,專業技術勞工需

                  提前15天告知。有規定期限的勞動契約須在期限結束前至少35天告知對方,需繼續

                  合作者,雙方需重新簽訂勞動契約。按工作量規定的勞動契約須在工作完成後才終


                  止,如果受僱期間死亡,僱傭者須按實際完成工作量給受僱者工資及其他相關補

                  助。


                  六、薪資



                       寮國政府按不同工作種類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費分兩種情況,正常


                  工作日加班者,白天以日常工資150%計算,晚上以200%計算;法定節假日、公休

                  日加班者,白天以日常工資250%計算,晚上以300%計算;夜間(22:00一次日

                  5:00)輪值班補貼日常工資的15%。



                  七、勞工均須加入強制性之社會保險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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