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 - 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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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投資環境簡介







                           3、給予生產糧食的獎勵

                              (1)新投資案的獎勵

                                        特定的獎勵被推出以吸引在地和生產/加工兩方面的糧食項


                                    目。這些將提高食品加工業的原料供應,從而減少對這些原料進

                                    口的依賴。

                                        投資於一家子公司以生產受核准食物項目的公司,以及進行

                                    生產食品的子公司都可享有獎勵。有關的獎勵如下:


                                A.  投資於一家進行生產糧食的子公司的公司,有資格獲得相等於其

                                    投資於子公司投資額的扣抵;以及

                                B.  其進行生產糧食的子公司有資格就其新專案的全部法定收入獲得

                                    免稅,為期十個估稅年,若擴充項目則可獲5年。免稅期從取得盈

                                    利的第一年起,而且:


                                   (A)在免稅期之前的虧損可結轉至免稅期後,

                                   (B)在免稅期間的虧損也可結轉至免稅期後,

                                C.  欲取得獎勵須符合下列條件:

                                   (A)股權條件,即公司須投資於進行生產糧食的子公司至少70%

                                        的股權,


                                   (B)由財政部長核准的的糧食生產活動為栽種槿麻、蔬菜、水

                                        果、藥草和香料,水產物,飼養牛、羊和綿羊以及深海捕

                                        魚,

                                   (C)生產糧食的項目須在獎勵核准後的一年內開始。

                    (三)生產清真食品獎勵


                           1、給予生產清真食品的獎勵

                                     為了鼓勵生產清真食品的新投資以供出口市場,以及在生產這類

                                食品方面增加現代化機械的使用以符合國際標準,投資於生產此類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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