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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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針對資格審核,決定是否發給永久居留(PR)之核准信函。目前新加坡

                           移民局並不受理個人申請,所有的申請案必須透過合格的移民顧問公司

                           送件。


                    (四)申請成為公民

                                成為新加坡永久居民後2至6年後,需累計住滿2年才可申請為公民。

                           (只居住2年者,中間離境不可超過1個月)

                           1、申請手續


                                     可先自行在網路上下載表格,申請表格上必須填寫姓名、地址、

                                永久居民身分證號碼、入境准證簽發日期、婚姻狀況、職業教育程

                                度、累計居留天數等資料,附上相關文件,於公民服務中心(the

                                Citizen Services Centre)提出申請。官員收件後會安排面談時間。

                           2、批准


                                     申請結果約在3到6個月內知曉,如果資料屬實,且居留期間內,

                                並未有犯罪欠稅等不良紀錄,即可能獲得批准。由於新加坡採承認單

                                一國籍,所以,必須宣誓效忠新加坡,放棄原有國籍,以獲公民權證

                                書,並換發粉紅色公民身分證。

                           3、新加坡護照


                                     新加坡公民可向移民局或海外使館申請護照,海外申請者約3到4

                                週後即可取得,新加坡公民至百餘國可享免簽證待遇。

                           4、子女公民權

                                     新加坡公民之子女,在新加坡出生自然是新加坡公民。國外出生

                                者,若父母是新加坡出生之公民,可因血緣關係,而成公民。若父親


                                是經入籍為公民者,其子女只能在無國籍之狀況下,申請為新加坡公

                                民。但是永久居民之子女,即使在新加坡出生,亦非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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