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印尼
P. 109
投資法規及程序
產業領域 產業細項
雷達
GPS
網絡安全系統
五、其他投資相關法令
(一)企業僱用外國員工規定:
1、自2015年6月29日起,免除外國工作者需通過印尼語言測驗的要求;
加速及簡化外國工作者工作許可申請程序;免除外國工作者需具大學
文憑的要求,惟為確保外國工作者受僱主因係其專業技能,外國工作
者的教育背景仍需與工作職位相關,且需有專業證照或至少5年相關
工作經驗;要求外國工作者在印尼工作期滿6個月後,須申請加入國
家社會保險(JSN)及稅基編號(NPWP)。
2、自2015年10月23日起,免除外國企業每僱用1名外國員工,需僱用10
名本地員工的要求;對於在印尼工作期間不到1個月的外國員工,不
需取得外籍員工就業准證(IMTA),例如,外國人若在印尼僅工作數
天或數小時(如舉辦研討會或訓練課程等),可隨時往返印尼,不需
有IMTA。惟仍維持要求外國企業在印尼僱用外國員工者需繳每月100
美元之補償基金(DKP-TKA),可以美元支付;僱用工作1個月以內
的外國員工亦需繳交。
3、印尼政府於2018年3月26日發布「2018第20號總統令,有關外籍勞
工」總統令,修正「2014年第72號總統令」暨相關僱用外籍勞工法規
重點如次:
第4條:雇主應優先僱用印尼勞工。
第5條:禁止外籍勞工擔任負責人事部門工作。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