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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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濟      環       境
                                影業、超過1億印尼盾(約6,967美元)等值的電子商務交易市場、電
                                信測試設備暨實驗室(telecommunications testing and labs)、收費公
                                路、無害廢棄物處理及製藥原物料(raw pharmaceutical materials)
                                等。
                              (1)2016年第44號總統令列出有條件(例如外資持股上限)對外資開
                                    放的產業共計350項投資項目,其中包括一星級旅館、餐飲、撞
                                    球、卡拉OK、藝術畫廊等服務類項目。
                              (2)2021年2月2日印尼頒布2021年第10號總統令(2021年3月4日生
                                    效)及2021年第49號總統令(2021年5月25日生效),大幅放寬
                                    對外資限制,例如「有條件對外資開放之投資項目清單」,從
                                    2016年的350項減少為41項,主要放寬包含農業、能礦(石油天
                                    然氣設施)、飯店、陸上貨運、銀行、保險、線上商店及製藥等
                                    產業。詳如本文第五章投資環境分析。
                           3、  積極對外洽簽自由貿易協定:
                                     透過現有的貿易協定,印尼享有占全球三分之一國家的優惠市場
                                進入條件,而該等國家占印尼貨品貿易的三分之二。其中,於2023年
                                1月甫在印尼批准生效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涵蓋印尼
                                近60%的貿易流量,而東協中國大陸自由貿易協定適用於印尼近一半
                                的貿易流量。
                                                       FTA                                  PTA
                                   多邊架構下:                                        -   巴基斯坦PTA
                               (1)  東協貨品貿易協定(ATIGA)(2009年2月                         (2019年3月1日
                  已生效
                                   26日簽署、2010年5月17生效)                               生效)
                               (2)  東協服務框架協定(AFAS)(1995年12月                      -   莫三比克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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