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7 -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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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濟 環 境
進口產品。
此措施對國外品牌來說是一個挑戰,尤其是當國外品牌投標政府
採購時。國外品牌必須在印尼設立組裝廠,「產品原產地認證」
(TKDN)至少須達到25%印尼當地自製率;4G/5G的通訊裝置至少
須達到35%。以筆電來看,印尼工業部目前已宣布6個品牌符合
TKDN 25%,其中我國ACER為其中之一。
四、經濟展望
(一)重要經貿措施
1、推動創造就業綜合法案(Omnibus bill)
為吸引外商投資、創造就業及促進經濟成長,佐科威政府於2020
年2月12日向眾議院提交有關創造就業機會的綜合法案(Omnibus bill
on job creation),修改包括勞工法在內的大約80個現行法律,涵蓋11
大領域,包含簡化許可證合法程序、降低投資要求、增加勞動力、保
護微中小型企業、提升經商便利度、鼓勵研發創新、提升政府管理效
能、改善制裁措施、土地取得、規劃經濟特區,以及增加政府投資項
目等。此波修法影響外籍勞工、外包服務、酬勞、工時、遣散員工及
社會福利等相關規定,減少外資投資印尼之多項阻礙。
然而,印尼憲法法院於2021年11月25日開庭,並於同日宣判印尼
創造就業綜合法(印尼2020年11號法律)因立法程序有瑕疵,因此有
違憲疑慮,國會須在判決日起2年內修正。判決後續影響如下:
(1)據報載,印尼經濟協調部部長Airlangga Hartarto表示,此2年期間
創造就業綜合法及已頒布實施之相關施行細則仍然有效,因此此
項判決對投資環境暫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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