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8 -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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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資環境簡介







                              (2)依據印尼憲法法院要求,創造就業綜合法修改階段,暫緩頒布新

                                    施行細則。


                              (3)依據判決,倘無法於2年內修正,創造就業綜合法將被認定為「永
                                    久違憲」並將失效,被該法取代之相關法條將恢復適用。


                                     為解決上述違憲問題,印尼佐科威總統於2022年底簽署2022年第

                                2 號「具法律位階的政府條例( Peraturan Pemerintah Pengganti

                                Undang-undang, PERPPU)」,取代2020年底頒布的「創造就業法」。


                                該「政府條例」前於2023年2月7日送交印尼國會(DPR)進行第一輪

                                表決,獲得多數議員支持,爰再送交第二輪表決。印尼國會頃於2023

                                年3月21日針對該「政府條例」進行第二輪表決,再次獲得多數議員

                                同意通過,國會議長Ms Puan Maharani即於會中宣布該「政府條例」

                                正式成為印尼法律(UU)。


                                     印尼經濟協調部部長Airlangga Hartarto表示,印尼面對國際經濟

                                景氣衰退等危機需要快速應對,確有必要加速修法改善投資環境。惟

                                勞工團體認為印尼尚無迫切立法需求,且新法部分條文內容傷害勞工

                                權益,復以此種方式立法過度草率,缺乏民意基礎,勞團爰要求政府

                                於2023年5月1日勞動節前撤銷該「政府條例」,否則不排除發動全國


                                性罷工,並向憲法法院提告。

                                     據悉,此項「政府條例」(PERPPU)法案亦修改創造就業法部

                                分條文,例如有關約聘工人的限制、可開放外包的業別,以及基本薪

                                資的規定等。

                           2、自2014年至2021年持續檢討修正投資負面表列清單(DNI):


                                     2014印尼年首次放寬30餘項行業別外人投資比例限制,包括廢橡

                                膠粒業(crumb rubber industry)、冷藏庫設施(cold storage)、觀光旅

                                遊(餐廳、酒吧、咖啡廳、娛樂事業、休閒、藝術及體育館等) 、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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