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 - 尼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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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分鐘茶點時間。對於無法停工企業,可輪流休息,休息時間被視為日

                                工作時間一部分。

                           2、加班費


                                (1)如工人或雇員未被強迫,一天工作8小時以上,或一周48小時

                                     以上,超過部分薪資應按正常報酬150%支付。

                                (2)加班時間一般每天不超過4小時,每週不超過20小時。

                    (五)【社會福利和社保基金】


                                企業應明文規定並設立福利基金,為工人或雇員提供福利待遇。工人

                           或雇員工傷不能工作或死亡,其家庭應按規定得到補償。應規定給工人

                           或雇員之獎金、準備金與醫療補貼。規定公共假日、病假、年假、產

                           假、喪假、特殊休假、帶薪或不帶薪休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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