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多明尼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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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明尼加投資環境簡介






                    (四)商品交易稅

                                除農、牧、林、漁、礦業之原始產品、書、報、雜誌、肥料、殺蟲


                           劑、清潔劑、生產人類、動物用藥之原料、教育文化、金融服務、運輸

                           業、水電垃圾服務、住宅租賃外,其他商品及服務皆須課以18%之商品交

                           易稅。大眾消費品如咖啡、糖、食用油、優格、巧克力等逐步課徵商品

                           交易稅,2013年至2016年稅率分別為8%、11%、13%、16%。

                    (五)車輛過戶稅


                                車輛過戶稅為車價之2%,另多國每年依汽車年份課徵汽車牌照稅,

                           2003年以前之汽車需繳多幣1,700貝索之汽車牌照稅,2004年以後之汽車

                           每年需支付2,700貝索之汽車牌照稅。2014年起汽車牌照稅每年改按車價

                           1%課徵,惟不得低於多幣1,200元。

                    (六)選擇性消費稅


                           1、菸草產品:10支及20支盒裝菸分別課徵20貝索及40貝索之選擇性消

                                費稅。

                           2、酒類產品:選擇性消費稅10%,另依種類及酒精含量課徵每公升酒精

                                418或489.6貝索之特別稅。

                           3、石化燃料:選擇性消費稅16%,另柴油及高級汽油每加侖分別課徵5


                                及15貝索之附加稅。

                           4、銀行轉帳及支票:每1,000貝索課徵1.5貝索之選擇性消費稅。

                    (七)通訊稅

                                電話及行動電話等聲音及影像傳輸徵收10%選擇性消費稅及2%電信

                           發展稅。


                    (八)保險稅

                                保險需繳納16%之保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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