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貝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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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3、個人物品免關稅:

                                     貝里斯法律規定,透過個人攜帶行李進口以下項目可免關稅:


                                成衣、珠寶、衛生用品、及任何可合理預期旅客為個人使用而攜帶
                                的可攜式物品;旅客如年滿18歲,則包括:


                              (1)葡萄酒或烈酒,最多不超過1公升

                              (2)菸草製品,不超過250公克

                              (3)雪茄,數目不超過50支

                              (4)香菸,數目不超過200支


                              (5)貝里斯籍旅客由國際機場入境,攜帶總額在10,000貝幣以下,在

                                    國外購買作為個人使用或當作紀念品或禮物,且經過海關認可符

                                    合此等資格的商品。本項免稅條件不適用武器和軍火。

                                     一旦可提出文件證明是貝里斯國民或持有貝里斯居留許可證,


                                則:

                              (1)家庭用具進口到貝里斯免關稅,條件是必須已使用或持有這些物

                                    品滿1年,而且不是為了他人或為了銷售而進口這些物品。

                              (2)C.I.F.價格不超過20,000貝幣,且經海關審核同意之個人和家庭財

                                    產,為返國前連續在海外居住滿3年的貝里斯籍家庭或單身貝里斯


                                    公民在返國定居時攜帶的自用物品,而非他人使用或為銷售目的

                                    而進口。新家庭用具按 C.I.F.價格課徵8%的銷售稅。

                                     (相關詳細稅則請參閱貝里斯海關部網站http://www.customs.g

                                ov.bz)

                           4、報關行:


                                     進口物品商業價值超過200貝幣(100美元)時,才需要由報關

                                行協助報關。個人消費物品不需要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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