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尼加拉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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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投資環境簡介







                                支出,得減抵25%所得稅,最高減抵額度為5,000尼幣並逐年提高至

                                2017年20,000尼幣(LCT第21條)。而報稅會計年度由原先的7月至

                                下年度6月,改為1月至12月(LCT第22條)。


                           3、法人所得稅稅率為淨所得之30%,自2016年起,所適用之所得稅率每

                                年將調降1%,連續5年。另股東淨所得稅率則詳下表(LCT第52

                                條)。

                                     年淨所得級距(尼幣)                    該級距適用稅率


                                            10萬以下                        10%


                                           10萬至20萬                       15%

                                           20萬至35萬                       20%


                                           35萬至50萬                       25%

                                            50萬以上                        30%


                           4、法人需按營業規模,以每月營業收入之1%至3%繳納最低所得稅(新

                                LCT第62條),除開始投資經營前3年、販售商品價格受政府管制或

                                獲政府特許之期限內者,可免繳最低所得稅(LCT第59條)。


                           5、所有銀行存款衍生之利息所得一律自動扣繳15%所得稅(新LCT第87

                                條)。

                    (二)加值稅(Impuesto al Valor Agregado, IVA)

                                類似我國加值型營業稅,以商品或服務價格為基礎,課徵15%加值

                           稅,由消費者支付。凡在尼加拉瓜國境內銷售商品、提供服務、進口外


                           國財貨等經濟活動時,除政府另行公告免付加值稅項目外,消費者皆需

                           支付15%加值稅。

                    (三)選擇性消費稅(Impuesto Selectivo de Consumo, ISC)

                                類似我國貨物稅,對菸酒、皮包、服裝、汽車、手機等產品課徵,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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