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哥斯大黎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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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在哥斯大黎加從事內銷事業,需繳納下列稅捐。惟因哥國稅法時因政策需要進

                  行修改,故宜聘用專業會計師處理稅務事宜。


                    (一)所得稅

                                凡哥國境內所獲得之收入均應課徵所得稅,大致可分為下列所得來

                           源:

                           1、不動產交易所得。


                           2、資產、商品或專利權所得。

                           3、經營商業、工業、農業及類似活動之所得。

                           4、在哥提供勞務所得(含融資利息所得)。

                           所得稅率如次:

                                *公司營利所得(2022會計年度)


                                            年度營利所得                       營利所得稅率


                                         未達哥幣54,303,000                       10%

                                    哥幣54,303,000-109,228,000間                 20%


                                        超過哥幣109,228,00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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