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墨西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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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Morelos、Nayarit、Querétaro、Sonora州為2%,其他地方新資稅率則介於

                           2-3%。但部分州則為了吸引外資,對某些重要投資案提供降低或免收薪

                           資稅的優惠。

                    (五)除上述稅制外,墨政府目前財稅法主要之規範如下:


                           1、房屋買賣稅新稅制規定,房屋價格超過400萬墨幣(約22萬美

                                元),則賣屋所賺利得部分須繳交所得稅(Impuesto sobre Renta)。

                                (第126條)


                           2、課徵開發礦產特別規費7.5%的稅收(聯邦規費法第268條),倘為

                                金、銀、黃金,另依據市價課徵0.5%稅(第270條),規費收入80%

                                將提供該礦業所在市之永續發展基金使用(第271及275條)。以往

                                墨國係依據礦場開發之使用權收費,依據使用年份每公頃約收取

                                8.04墨幣至175.90墨幣(約0.32-6.89美元)(第263條,其他規費可


                                查詢聯邦規費法相關法條)。

                           3、墨西哥政府財政改革對墨國含酒精飲料依酒精濃度課徵26.5-53%生

                                產服務特別稅,並對菸草課徵30.4%-160%生產服務特別稅,另還

                                須支付每支0.5484美元(第20條)。

                           4、個人之股票交易資本利得稅率為10%。



                  二、金融



                    (一)金融制度及概況

                                墨西哥銀行業近年來持續穩定成長,2022年金融保險業總產值為1.4

                           兆墨幣(約777.8億美元),占總GDP 5.71%,1999年至2022年外資在墨國


                           投資金融保險業累計金額達977.51億美元,約有48家銀行在墨營運。

                                大型銀行除Banorte屬本土銀行外,主要為外商銀行,包括Banamex、

                           BBVA/Bancomer、HSBC、Santander、Scotiabank等,美國花旗銀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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