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 -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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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圭投資環境簡介






                           頃者,免繳所得稅。另就單人公司年收入未超過1億元巴幣者,課稅

                           10%。


                                據巴國個人綜合所得稅法(IRP)首(2012)年施行規定顯示,凡依

                           照勞工法規定獲領年終獎金、辭職遣散費及退休金,或因全部或局部殘

                           廢、分娩、車禍、遺產繼承及博彩等領取之所得,均列為免課徵綜所稅

                           項目。另恰谷(Chaco)戰爭時期傷殘軍人暨退伍軍人退休金、外國政府

                           派駐巴外交人員、領事人員及國際組織人薪資、投資款利息暨利潤、銀


                           行、合作社暨貸款公司存款利息等均亦列為免課稅項目。綜所稅執行首

                           年(即8月1日至12月31日),納稅義務人年所得逾最低工資120倍數額,

                           即按年所得超過2億1,800萬巴幣(約4萬3,000美元)自然人、公司或者法

                           人列為課稅單位。之後,綜所稅級距逐年減少最低工資12倍,直至2019

                           年年所得逾最低工資36倍數額之納稅義務人均應繳納綜所稅,即所得未


                           逾此一級距之納稅人,乃可納入免課徵項目。

                    (二)資本稅(Capital Tax)

                                包括不動產稅,企業資產稅。

                                針對公司、合夥企業及外國分公司課徵,依據下列各項作為課稅計算

                           基準:


                           1、資本權益。

                           2、法律需求的公債金或股東會議選定的公債金。

                           3、資產重估的餘額。

                           4、未付未決定的成本準備金。

                           5、未分配盈餘。  股東應得但未提撥的盈餘。


                           6、已到期應付股東股利或目前公司的資產餘額。

                    (三)消費稅

                                從事銷售需納稅項目之企業,必需向稅務機關(Register of Seller)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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