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3 - 巴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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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居留及移民










                                     第捌章  簽證、居留及移民








                  一、簽證、居留權之取得及移民相關規定及手續



                       巴拉圭政府於2017年7月12日發布之第7423號行政命令,持中華民國有效普通


                  護照者,得進入並停留巴拉圭共和國境內,在每次不得超過90天之情況下,無需辦

                  理簽證。然而是否允許外國人入境係屬國家主權的行使,因此免簽證待遇不代表可

                  自動獲准入境,巴拉圭移民官仍有拒決入境權力。建議旅客於入境時備妥回程或下

                  一站機票、旅館訂房紀錄、財力證明及其他旅遊相關證明文件,以備供巴拉圭移民

                  官員查驗。


                      辦理文件                              所需證件                                 費用

                                     1. 簽證申請書(請直接進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線上申請簽證網站 https://visawebapp.boca.

                                       gov.tw填寫相關資料,完成後列印附有條碼

                                       之申請表,貼妥照片後,再持憑至本館辦理
                  停留簽證(旅巴                                                               單次US$ 50
                                       簽證申請);
                  拉圭國人)                                                                 多次US$ 100
                                     2. 巴國護照(護照效期需6個月以上);

                                     3. 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4. 最近6個月內拍攝之彩色4 cm × 5 cm白色背景

                                       照片2張。


                  停留簽證(巴拉 1. 簽證申請書(請直接進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單次US$ 50

                  圭人)                  線上申請簽證網站 https://visawebapp.boca.  多次US$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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