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烏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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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  工







                            項目                                        摘   要

                                           2、婚假(支薪):連休3日。

                                           3、喪假(支薪):配偶、法定同居人、子女、父母、兄

                                                弟姊妹死亡喪假3日。


                                           4、考試假(支薪):就讀之中/大學、專科等考試,每

                                                次得休假3日,依據每週工作時數全年至多12日。

                                                (員工須至少服務滿6個月)


                                           5、娩假(支薪):共14週(一般產前6週、產後8週,惟

                                                可向烏國社保銀行(BPS)申請產前、產後假調

                                                整);配偶可連續請陪產假3日,另BPS再予10天。

                  (八)加班費之計算方 平日加班按正常薪資之1倍計;非平日、國定假日加班

                         式:                等,按正常薪資之1.5倍計。每計算單位為30分鐘。


                  (九)所得稅:                  雇員應繳之所得稅由雇主自其薪資中代為扣繳。

                  (十)終止契約:                 1、資遣費:須支付員工資遣費,資遣費計算標準為月薪

                                                ×年資(工作1年支付1個月薪資之資遣費,工作2年則

                                                支付2個月;超過3個月,以1年計)。

                                           2、預告費(preaviso):雇主欲終止僱用服務年資5年以


                                                下員工,須於1個月前通知該員工,如未及於1個月前

                                                通知者需支付1個月薪資,雇主欲終止僱用服務年資

                                                超過5年者,須於2個月通知該員工,未及2個月前通

                                                知者需支付2個月薪資。

                                           3、雇員自動離退職,雇主原則上不支付資遣費。


                  資料來源:烏拉圭勞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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