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哥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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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投資環境簡介







                                (1)營運商(Operator User)、(2)製造商(Industrial Users of

                                Goods)、(3)服務供應商(Industrial Users of Services)、(4)商業服

                                務商(Commercial Users)。


                           2、區內各類型廠商得享受進口免關稅,所得稅減免及可對本國廠商免

                                付加值稅販售產品。目前全國有110個自由區,數量居拉美國家之

                                冠,營運中者包括68個特別常設單一企業自由區及40個永久自由貿易

                                區等108個。區內廠商與一般廠商稅賦比較如下:


                                                                一般廠商                  自由區廠商

                                          所得稅                      33%                    20%

                           3、自由區法相關適用條件:

                              (1)必須在宣布自由區成立日期起,投入新生產固定財產及土地之新

                                    投資,其中前此已在本國使用過或因原公司併購、清算、轉移或


                                    處分之舊有二手財產設備,均應排除列入。

                              (2)必須僱用直接及正職及全職之簽約勞工,且除了永久自由貿易區

                                    廠商外,其所僱勞工不得於自由區宣告成立前兩年內,與新雇主

                                    之工作或商業夥伴具有勞雇關係。


                              (3)必須有助帶動關聯性就業機會,亦即可為自由區投資之服務供應

                                    商創造新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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