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6 - 哥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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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倫比亞投資環境簡介







                    (二)特定業別之優惠:哥國就下列投資活動提供期間不等之0%營利所得稅優

                           惠,但各事業體仍需支付其營利所得9%,是為改革後之新名目「衡平福

                           利稅(CREE)」。


                           1、在SAN ANDRÉS及SAN CATALINA等二島嶼所新設之旅館、觀光、

                                農漁業、漁船整修、醫療健康、資訊軟體、客服中心(CALL

                                CENTER)、金融仲介業務、科技發展、教育事業。優惠至2017年。

                           2、2017年12月31日前新設或重新改裝之旅館服務業,優惠30年。

                           3、生態旅遊業,優惠至2023年。


                           4、新設風力、生質、農業廢料沼氣等綠能投資,優惠至2018年1月1

                                日。

                           5、河內船運服務,優惠至2018年1月1日。

                           6、書籍、雜誌、科學文化圖書之出版,優惠至2033年12月31日。


                           7、在農業部登記有案的育林服務,優惠無期限限制。

                           8、在哥國發展且具哥國科技研究成分之軟體業,優惠至2018年12月31

                                日。

                           9、種植後期農作,優惠至2024年12月31日。

                           10、哥國政府為推動生物科技,乃積極推出各項吸引投資之有利條件,


                                如減免相當於R&D投資額175%的營業稅、免稅進口R&D用機械設備

                                產品加值稅、政府提供合作研發貸款基金、制定基因資源保護法規

                                等。

                           11、哥國政府為推動可再生能源產業,依據第1715號非傳統可再生能源

                                法,於2015年起實施再生能源相關產業退稅機制。


                    (三)研發及環保投資獎勵法:

                           1、舉凡企業投入環境品質控制及改善資金之25%,皆可自公司年度所得

                                稅內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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