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委內瑞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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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及金融制度










                                      第伍章  租稅及金融制度








                  一、租稅



                       委內瑞拉租稅負擔及效率極差,依據世界銀行2020年經商環境報告,委國企業


                  每年為報稅所需耗費時間達920小時,各項稅費負擔高達企業獲利的73.3%,租稅

                  負擔在190個受評國家中排名第189名。

                       委國企業主要稅賦包括: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

                                委國企業營利所得稅最高34%。


                    (二)股利所得稅:稅率為34%。

                    (三)加值稅(IVA)

                                本稅目屬消費稅,凡銷售、勞務、進口貨品等均須課徵。本稅目可於

                           所得稅計算時抵減,一般為16%,奢侈品之加值稅更高。

                    (四)特別稅(Sobretasa):


                                委國於2020年1月29日第6.507號法令公布,有關外匯、虛擬貨幣、不

                           動產等交易須加徵5%至25%之特別稅。因此如有原需繳納加值稅之交易

                           又適逢被列入特別稅之課徵對象,則該交易項目總計需繳納之稅金可能

                           高達41%。

                    (五)地方稅(Impuesto Municipales):1%。



                  二、金融



                       委國中央銀行(Banco de la República)為有關委國貨幣、債信及外匯之最高主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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