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 - 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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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法規及程序






                                      股東人數至少1人(2021年5月修法生效放寬)。

                                      公司治理:1名董事、多名董事組成之董事會,或含有監督委


                                       員會(至少3名成員)及管理委員會(至少3名成員)之兩層級
                                       體制。


                                      資本額至少6萬1,500歐元。

                                      公司章程須經公證。

                                      股東大會應每年最少舉辦一次。

                                      每年須提報公司資產負債表、損益平衡表等會計報表。


                                B.  規模較小之S.R.L./ B.V.「責任有限公司」,組織基本條件與上述

                                    S.A./N.V.形式公司大致相同,但:

                                      無規定最低資本額,然需準備足夠資金(2021年5月修法生效

                                       放寬)。


                                      公司治理:1名董事、多名董事組成之董事會,或多名獨立董

                                       事。

                                       S.A./N.V與S.R.L./ B.V.最大的不同在於S.A./N.V之股份較容易轉

                                       移。

                    (二)設立公司之手續


                           1、投資申請程式及審核流程

                                     我國有意來比利時投資設立據點之業者應遵照此一流程,以便順

                                利辦理公司成立之手續。一般而言,鑒於辦理成立公司之各項手續使

                                用當地法定語言(法蘭德斯區-荷語、瓦隆區-法語及布魯塞爾區-

                                荷、法語通用),我業者來比利時投資以聘請當地律師協辦較妥,各


                                地區及聯邦投資單位亦能提供部分協助。成立公司之手續費用主要包

                                括公司登記稅、公證人費用(Notary)及政府公報之公告費用

                                (Official Gazette)。投資案之申請及審核流程請參考如下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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