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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投資環境簡介






                       –  成立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設立分支機構(分公司)

                       –  收購瑞士現有的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  組建合資公司(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並考量到責任風險與法人獨立性等因素,外國人前來瑞士投資優先考慮的方式

                  多為成立子公司(成立股份公司或有限責任公司形式,即AG或GmbH)或分公

                  司。


                       在瑞士設立公司可由國人自行辦理或委託會計師事務所或律師事務所辦理。委

                  託會計師事務所辦理,所需支付費用包括諮詢服務、擬訂公司章程、訂立公司設立

                  合約、公司設立合約之公證費用、公司商業登記與公告之行政費用等。倘委託律師

                  事務所辦理,費用通常較高。一般而言,瑞士律師事務所之收費標準為按時計酬,

                  倘能將所需文件依規定一次備齊,不僅可以節省設立公司所需之時間,也得以省下


                  許多必須支付之律師費用。

                       ■   股份公司(AG)

                                股份公司(AG)是瑞士普遍的公司形式之一,外國公司通常為其在

                           瑞士的子公司選擇該法律形式。股份公司是一種獨特的法律實體(有自

                           己的法人資格),其責任僅限於公司資產。註冊股本事先確定,然後分為


                           股份。股份公司是控股公司和金融財務公司通常採用的法律形式。

                                成立股份公司至少需要一名或一名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且至少有一

                           人為股東。股份資本至少為10萬瑞士法郎。成立股份公司須先支付至少5

                           萬瑞士法郎,其餘可再補繳至足10萬瑞士法郎股份資本。

                                股份公司的最高組織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由一名或多名成員組成,


                           這些成員無需是公司股東。對董事的國籍或合法的居住地沒有要求。然

                           而至少須有一名被授權代表公司的董事會或執行委員會成員必須長期居

                           住在瑞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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